根據相關政策規定,納稅人在2018年5月1日零時前只能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發票,5月1日零時后才可以按照調整后稅率開具發票。5月1日之前已經是一般納稅人的企業,在5月1日之后,發生銷售折讓、中止、退回、開具有誤或補開發票等情形,符合稅務總局2018年18號公告第九條規定條件的,可以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發票。 5月1日之后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只能按照調整后稅率開具發票。
2、轉登記納稅人尚未申報抵扣的發票如何進行處理?
對于轉登記日期已經取得的增值稅發票,應當已經通過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進行選擇確認或認證后稽核比對相符;經稽核比對異常的,應當按照現行規定進行核查處理,經核查符合有關政策規定的,可以計入“待抵扣進項稅額”科目。已經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應當經稽核比對相符并且自行下載《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稽核結果通知書》;經稽核比對異常的,應當按照現行規定進行核查處理,經核查符合有關政策規定的,可以計入“待抵扣進項稅額”科目。
對于轉登記日期之前已經發生應稅行為,但轉登記日期尚未取得的在途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在取得之后,也可以計入“待抵扣進項稅額”科目。轉登記納稅人在取得發票后,應當持稅控設備,由主管稅務機關通過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稅務局端)為其辦理選擇確認;在取得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后,經稽核比對相符的,應當由主管稅務機關通過稽核系統為其下載《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稽核結果通知書》;經稽核比對異常的,應當按照現行規定進行核查處理,經核查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可以計入“待抵扣進項稅額”科目。
3、轉登記出口企業在一般納稅人期間出口的貨物、勞務、服務,是否可以繼續辦理出口退(免)稅?
出口企業在一般納稅人期間出口適用增值稅退(免)稅政策的貨物、勞務、服務,在其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后,仍然可以繼續按照現行規定申報和辦理出口退(免)稅相關事項。但是,上述出口企業在小規模納稅人期間的出口貨物、勞務、服務,應當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并且按照現行小規模納稅人的有關規定,辦理增值稅納稅申報。
4、如何判斷轉登記出口企業的出口貨物、勞務、服務是否屬于其一般納稅人期間的出口業務?
最直接的方法是,看看這些出口貨物、勞務、服務的時間是否在轉登記日當期的最后一天之前。如果出口貨物、勞務、服務的時間不晚于出口企業轉登記日當期最后一天的,就屬于轉登記出口企業在一般納稅人期間的出口業務。這里提到的“當期”,指的是稅款所屬期。
關于出口貨物、勞務、服務的時間,按照以下原則判斷:屬于向海關報關出口的貨物、勞務,以出口貨物報關單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屬于非報關出口銷售的貨物、發生適用增值稅零稅率跨境應稅行為,以出口發票或普通發票的開具時間為準;屬于保稅區內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出口的貨物以及經保稅區出口的貨物,以貨物離境時海關出具的出境貨物備案清單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
5、轉登記出口企業如何處理尚未申報抵扣或免退稅的進項稅額?
轉登記出口企業尚未申報抵扣或免退稅的進項稅額,在處理上應符合18號公告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需要特別說明的是,用于申報免退稅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按照目前的信息系統設置,出口企業用于申報免退稅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不需要申請進行電子信息稽核比對,應當經主管稅務機關查詢,確認與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電子信息相符且未被用于抵扣或退稅后,才能辦理免退稅。
6、轉登記出口企業結清出口退稅后,還需要辦理什么手續?
轉登記出口企業在結清出口退(免)稅款后,應當按照規定辦理出口退(免)稅備案變更。
如果轉登記出口企業委托外貿綜合服務企業代辦退稅,還需要在綜服企業主管稅務機關按規定向綜服企業結清該轉登記出口企業的代辦退稅款后,按照規定辦理委托代辦退稅備案撤回。
7、轉登記出口企業如何準確核算“待抵扣進項稅額”
按照18號公告的規定,轉登記出口企業尚未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以及轉登記日當期的期末留抵稅額,應當計入“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核算。如果該企業在一般納稅人期間銷售或者購進的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自轉登記日的下期起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的,或者因稅務稽查、補充申報等原因,需要對一般納稅人期間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進行調整的,都可能涉及“待抵扣進項稅額”的變動。同時,作為出口企業,如果發生出口退運、申報辦理出口退(免)稅等情形的,也會涉及“待抵扣進項稅額”的變動。上述任何情況需要變動“待抵扣進項稅額”的,出口企業都要據實調整,準確核算。
8、轉登記出口企業再次登記為一般納稅人時,如何辦理出口退(免)稅事項?
出口企業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后,如果按規定再次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應當按照規定辦理出口退(免)稅備案變更,將退(免)稅計算方式重新改為免退稅或免抵退稅。對于上述企業,稅務機關將比照新發生出口退(免)稅業務的出口企業進行管理。
轉登記出口企業在一般納稅人期間出口的貨物、勞務、服務,是否可以繼續辦理出口退(免)稅?
對
稅率調整后一般納稅人如何開具發票? font
]]>1、股東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住所使用證明(房產證復印件、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各2份及復印件);
3、出租方的身份證號碼(自然人股東)或代碼證號嗎(法人股東);
4、擬成立的公司名稱、經營范圍、股東出資比例及任職情況。
二、注冊新公司核名的材料
1、填寫由全體股東簽名的《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
2、申請公司名稱由行政區劃+字號+行業+公司類型四部分組成,如上海佑康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3、名稱選多個備用,10個左右(容易重名);
4、全體股東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法人股東的提交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公司投資決議;
5、全體股東授權的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注冊新公司辦理營業執照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3、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
4、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5、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6、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8、住所使用證明(房產證復印件,房屋租賃合同);
9、《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四、注冊新公司刻章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2、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到公安局指定公章刻制企業刻制公章、財務章、發票專用章、合同專用章。
五、注冊新公司辦理代碼證材料
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2、股東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章。
]]>
即外商獨資經營企業,是指依照中國有關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全部資本由外國投資者投資的開辦的企業,是中國法人,不包括外國的公司和其他經濟組織在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
外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可以是外國的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外資企業依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因此不同于外國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在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外資企業是一個獨立的經濟實體,獨立經營,獨立核算,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在組織形式上,外資企業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實體,具備法人條件的外資企業,依法取得法人資格,其組織形式一般為有限責任公司,外國投資者對企業的責任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不組成法人組織的外資企業,可以采取合伙和個人獨資的形式,這里的合伙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外國的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資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企業,其法律依據類推適用《民法通則》關于個人合伙和企業聯營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則是指由一個外國投資者依法在中國境內投資設立的企業,外國投資者對企業債務負無限責任。
二、外資公司(貿易類)注冊登記所需材料:
⑴ 投資方身份證明(自然人為護照,法人則為營業執照或開業證明)公證認證文件原件;
⑵ 投資方的銀行資信證明原件;
⑶ 外資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⑷ 外資公司法定代表人照片;
⑸ 外資公司名稱字號5個以上;
⑹ 外資公司經營范圍;
⑺ 其他相關資料。
以上文件非中文的需要中文翻譯稿(注:需蓋翻譯公司印章)。
三、外資公司(生產類)注冊登記所需材料:
⑴ 投資方身份證明(自然人為護照,法人則為營業執照或開業證明)公證認證文件原件;
⑵ 投資方的銀行資信證明原件;
⑶ 外資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⑷ 外資生產公司法定代表人照片;
⑸ 外資生產公司名稱字號5個以上;
⑹ 外資生產公司經營范圍;
⑺ 外資生產公司注冊地址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產權人簽章)、房屋租賃協議原件、廠房平面圖等。
以上文件非中文的需要中文翻譯稿(注:需蓋翻譯公司印章)。
四、外資公司(咨詢、服務類)注冊登記所需材料:
⑴ 投資方身份證明(自然人為護照,法人則為營業執照或開業證明)公證認證文件原件;
⑵ 投資方的銀行資信證明原件;
⑶ 外資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⑷ 外資公司法定代表人照片;
⑸ 外資公司名稱字號5個以上;
⑹ 外資公司經營范圍;
⑺ 其他相關資料。
以上文件非中文的需要中文翻譯稿(注:需蓋翻譯公司印章)。
1、以前實業公司注冊資本最低為500萬人民幣,注冊資本需一次性到位。
2、現在則依照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最低注冊資本為3萬元人民幣。
3、一人注冊實業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為10萬元人民幣;
4、二人或以上注冊實業公司,則最低注冊資本為3萬元人民幣。
5、實業公司若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則最低注冊資本要求為50萬元人民幣。
實業公司注冊資本出資期限規定
1、一人(一個股東)注冊實業公司,注冊資本需一次性到位,不能分期出資。
2、二人或多人注冊實業公司,注冊資本可以分批出資,首批注冊資本不低于注冊資本總額的20%,其余注冊資本可在2年內到位。
實業公司注冊資本的出資方式
1、依據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股東的出資方式可以是貨幣,也可以是實物、專利技術、工業產權等方式。
2、貨幣出資占注冊資本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0%。
3、實物等出資方式必須經過專業的評估機構評估,以經評估過的價格作為出資額。
實業公司驗資
股東以貨幣出資注冊實業公司,注冊資本必須打入公司的臨時驗資賬戶,聘請專業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報工商局備案。
實業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或減少
實業公司注冊完成后,在日常經營活動中,若實際需要,可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需經過工商部門登記備案,并變更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
實業公司經營范圍:
1.貿易類經營范圍:電子產品、機械設備、機電設備、計算機軟硬件、建筑材料、日用百貨、工藝禮品等的銷售。
2.服務類經營范圍:商務咨詢、廣告策劃、建筑裝飾工程、展覽展示、建筑設計、企業管理咨詢等。
]]>1)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注冊資本在3000萬元人民幣上,并至少擁有3家子公司,子公司總注冊資本不低于2000萬元人民幣;
2)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冊資本總和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
3)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關于企業集團登記證的說明: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實施《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
企指字[1998]第5號1998年9月5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為了貫徹落實《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保證企業集團登記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就有問題通知如下:
一、企業集團名稱應當按照以下形式構成:行政區劃名稱、字號、行業、集團。其中行政區劃名稱為企業集團母公司所在地縣以上行政區劃名稱,對字號、行業的要求按照企業名稱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企業集團名稱有簡稱的,應當在集團章程中載明,并報經登記主管機關核準登記后,在《企業集團登記證》上標明。
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企業集團名稱可以不冠以行政區劃名稱。
二、《規定》第三條所述"母公司"和第二十九條所述"國有企業",均可稱為"集團核心企業"。
三、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企業集團名稱的權限同企業名稱的核準權限。
不冠以行政區劃名稱和使用"中國"、"中華"字樣的企業集團名稱及其簡稱,應當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上報程序同企業名稱上報核準程序。
四、企業集團的子公司、參股名稱如需冠以企業集團名稱或者簡稱,應當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的有關規定,并辦理企業名稱變更登記。
五、企業集團申請設立登記,集團核心企業名稱和企業集團名稱應當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時,集團核心企業屬于新設立的,由申請人直接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文件:
1、企業名稱預先核準應當提交的文件;
2、企業集團登記應當提交的文件。
集團核心企業屬于已經登記注冊的,應當由登記主管機關按照規定程序上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并提交以下文件:
1、登記主管機關的審查意見;
2、集團核心企業名稱變更應當提交的文件;
3、企業集團登記應當提交的文件。
六、企業集團變更名稱,應當由集團核心企業向登記主管機關提出申請。變更后的集團名稱需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的,應當由登記主管機關按照規定的程序上報,并提交以下文件:
1、登記主管機關的審查意見;
2、集團核心企業的申請書;
3、依據企業集團章程作出的關于變更集團名稱的決定;
4、加蓋發證機關印章的《企業集團登記證》復印件;
5、企業集團章程;
6、其他有關論文件。
七、《企業集團登記證》只發給企業集團核心企業。《企業集團登記證》只發一個正本,沒有副本。
《企業集團登記證》由登記主管機關核發,并加蓋該登記主管機關公章。
八、《企業集團登記證》的編號由6位數字組成。在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企業集團統一按順序編號,編號順序由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自行確定。
九、《規定》印發之前已經登記的企業集團,應在三年內依照《公司法》和《規定》進行規范,并辦理重新登記。具體安排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確定。三年期屆滿未按照《規定》進行規范,并辦理重新登記,由登記主管機關撤銷原企業集團登記,原企業集團不得再以企業集團的名義從事活動。
《規定》印發前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中有"集團"字樣但未辦理企業集團登記的,應于1998年底以前按照《規定》予以規范,不符合《規定》的,應當變更企業名稱,其企業名稱中不得再使用"集團"字樣。
十、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原有關企業集團的登記管理規定與《規定》不一致,均以《規定》為準。
十一、《企業集團登記證》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印制。
]]> (一)辦證期限
企業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二)登記程序
1、領表、填表、報送《稅務登記表》。
2、報送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2)企業法人代表身份證及復印件;
(3)全國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副本及復印件;
(4)企業公章財務專用章等印鑒;
(5)開戶銀行帳號證明;
(6)生產經營地址的產權證書或租賃協議復印件;
(7)主管稅務機關需要的其它資料。
3、辦理納稅磁卡
4、領取稅務登記證
(三)變更、停業(復業)注銷登記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稅務登記;因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登記之前)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因停業或者復業,需辦理停業(復業)申請手續。
二、發票認購:
(一)認購規定:依法辦理稅務登記的外商企業投資,在領取稅務登記證件后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領購發票。
1、一般納稅人在向國稅主管稅務機關簽定《增值稅專用發票責任書》后,可以認購各種增值稅專用發票及普通發票。
2、小規模納稅人可以認購普通發票。
3、新辦一般納稅人,暫認定期(1年)只能認購普通發票(在暫認定期內,因需要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可在國稅主管稅務機關監管下開具)
4、對有稅務違章行為的企業一律實行發票控管
(二)認購程序:(1)核銷。納稅人到發票領購窗口提供下列資料:
1、已使用發票存根聯
2、發票領用存月報表
(2)核發、領購。發票領購窗口負責出售各種發票,領購發票時應提供下列資料:
1、辦稅員證
2、納稅人的納稅磁卡
3、《購票手折》
4、《申請購買發票審批表》
5、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在銷貨單位欄加蓋戳記。
(三)使用保管發票
(1)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在規定期限(領購之日起兩個月)內使用,限期內未用完的應到主管國稅機關注銷作廢;(2)必須按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3)發票不得拆本使用;不得攜帶外地使用,不得虛開、代開;
(4)發票存根聯必須妥善保管,增值稅專用發票存根聯、普通發票存根聯保存期5年,期滿須報經稅務機關查驗后方可銷毀。
三、納稅申報:
(一)納稅申報的期限:
1、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納稅人,除金融企業以一季度為一期外,其他原則上以一個月為一期,納稅人應于期滿后十日內申報;
2、得稅納稅人,原則上以一季為一期,納稅人應于季度終了后十五日內申報
3、辦理納稅申報的期限最后一日,遇公休、節假日的,可順延一天。
(二)需報送的納稅申報資料:(1) 小規模納稅人
1、《發票領用存月報表》(有認購發票者填報)
2、財務、會計報表 3、《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4、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資料
(2)一般納稅人需報送:
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2、《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
3、《分支機構銷售明細表》(有分支機構者填)
4、《發票領用存月報表》
5、《月份增值稅專用發票存根聯明細表》
6、《月份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明細表》
7、本期申報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收購發票和運輸及購進農產品等發票。
8、代扣代繳稅款憑證存根聯(有代扣代繳稅款者)
9、財務會計報表
10、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備查資料
四、違章處理:
1、稅務登記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注銷登記的,由稅務機關發出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以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2、帳簿
納稅人未按規定設置、保管帳簿和記帳憑證等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發出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處以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3、納稅申報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以二千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4、稅款征收
(1)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千分之二的滯納金。
(2)納稅人采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偷稅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依照關于懲治偷稅、抗稅犯罪的補充規定第一條的規定處罰;偷稅數額不滿一萬元或者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不到百分之十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偷稅款,處以偷稅數額五倍以下的罰款。
(3)扣繳義務人采用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占應第一條的規定處罰;偷稅數額不滿一萬元或者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不到百分之十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處以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五倍以下的罰款。
五、發票管理:
(1)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為包括:
①未按照規定印制發票或者生產發票防偽專用品的;
②未按照規定領購發票的;
③未按照規定開具發票的;
④未按照規定取得發票的;
⑤未按照規定保管發票的;
⑥未按照規定接受稅務機關檢查的。
對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款所列兩種或者兩種以上行為的,可以分別處罰。
(2)非法攜帶、郵寄、運輸或者存放空白發票的,由稅務機關收繳發票,沒收非法所得,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3)私自印制、偽造變造、倒買倒賣發票,私自制作發票監制章,發票防偽專用品的,,由稅務機關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銷毀。沒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違反發票管理法規,導致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稅款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非法所得,可以并處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的稅款一倍以下的罰款。
]]>二、注冊公司所需的注冊資料:
(1)個人資料(身份證、法人戶口本復印件或戶籍證明、居住地址、電話號碼)
(2)注冊資金
(3)擬訂注冊公司名稱若干
(4)公司經營范圍
(5)租房房產證、租賃合同
(6)公司住所
(7)股東名冊及股東聯系電話、聯系地址
(8)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
(9)公司章程
三、注冊公司的步驟:
1、核名:工商局網上自主申報企業名稱,填寫你準備取的公司名稱及經營范圍等,24小時內通過或不通過都會在網上顯示的。
2、名稱通過的話進行下一步,準備要提交的材料,提交材料要本人或代理人去所在地工商局進行登記。如果沒通過的話根據提示修改,重新申報。
3、材料齊全符合就可以拿營業執照了。
4、去銀行開基本戶
5.核稅納稅。
五、注冊公司的相關說明:
1、注冊公司最快需要20天時間。地區不同注冊公司的費用也有所不同。
2、要注冊一個公司,首先想好經營什么,怎樣經營好,再來注冊。要不,注冊了也沒有用,注冊了公司是需要很多成本的,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
3、注冊個體簡單易辦;而注冊公司要有章程、合同,要驗資,程序挺多的。 在投入不是太多時,還是注冊個體為好。
4、前期可行性分析調查,建議你自己認真的考慮一下。
5、公司必須建立健全的會計制度,你可能擔心自己不會,怎么辦?剛開始成立的公司,業務少,對會計的工作量也非常小,你可以請一個兼職會計,每個月到你的公司幫你建帳,二、三天時間就夠了,給他200-500左右的工資即可。
6、每個月1日-10日按時向稅務申報稅,即使沒有開展業務不需要繳稅,也要進行零申報,否則會被罰款的。罰款額度超過一天100元。營業執照辦理下來后一個月內必須辦理稅務登記。每年3-6月年定時年檢營業執照。
7、對企業所得稅,做帳很關鍵,如果帳面上你的利潤很多,那稅率就高。所以,平常的購買設備都要開發票,你吃飯、坐車的票都留起來,可以做為你的企業運作成本。
8、營業稅是對營業額征稅,不管你賺沒有賺錢,只有發生了交易,開了發票,就要征稅;所得稅,是對利潤征稅,利潤就是營業額扣減各種成本后剩余的錢,只有賺了錢,才會征所得稅。
9、有限責任公司可以注冊分公司。
10、開辦費是指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包括籌建期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成本的匯兌損益和利息支出。籌建期是指企業被批準籌建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之日的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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